为了了解我国残疾儿童的现状,掌握残疾儿童的现患度、发现率、致残原因、康复现状及需求,为国家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等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卫生部、公安部、中国残联和国家统计局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资助下,于2001年组织了全国首次0~6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
本次调查按照流行病学、统计学、社会学专家设计的调查方案,采用当前国际公认的筛查、诊断标准与工具,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残疾标准》,对我国0~6岁儿童进行了听力、视力、智力、肢体、精神等五类残疾筛查与诊断。在承担调查任务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及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千余名调查人员和专家的艰苦工作、辛勤劳动,调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全国2001年6月1日以前出生的0~6岁儿童;抽样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不等比例、整群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根据经济分层和地域分布,随机抽取了天津、吉林、江苏、河南、贵州、甘肃六个省(市),每个省(市)再随机抽取一个市、一个县,共十二个市县。
本次调查地区总人口为1760.9万,共抽取家庭户58628户,调查0~6岁儿童60124名。
二、主要结果
1、现患情况
本次调查0~6岁残疾儿童现患率为1.362%;听力、视力、智力、肢体、精神残疾的现患率分别为0.155%、0.106%、0.931%、0.424%、0.101%,综合残疾现患率为0.316%。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数推算,全国约有0~6岁残疾儿童139.5万,其中单一残疾107.1万,综合残疾32.4万。在五类残疾儿童中,听力残疾15.8万、视力残疾10.9万、智力残疾95.4万、肢体残疾43.4万、精神残疾10.4万。
2、0~6岁残疾儿童发现率
0~6岁儿童年平均残疾发现率为1.946‰,听力、视力、智力、肢体、精神、综合残疾年平均发现率分别为0.221‰、0.152‰、1.331‰、0.606‰、0.145‰、0.451‰。
据此推算,全国每年新增0~6岁残疾儿童约19.9万,其中单一残疾15.3万,综合残疾4.6万。在每年新增的0~6岁残疾儿童中,听力残疾2.3万、视力残疾1.6万、智力残疾13.6万、肢体残疾6.2万、精神残疾1.5万。
3、五类残疾构成
五类残疾中,智力残疾比例最高,占54.21%;肢体残疾次之,占24.69%;其他依次为,听力残疾占9.00%,视力残疾占6.20%,精神残疾占5.91%。
4、致残原因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水平的提高,以及残疾人事业的迅速发展,0~6岁残疾儿童的致残原因与1987年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已知致残原因中:
听力残疾主要致残原因依次是:后天耳毒药物、孕期感染/耳毒药物、高烧疾病、产时产伤窒息和其他原因;
视力残疾主要致残原因依次是:弱视、视网膜视神经病变、先天性白内障、其他原因和先天性青光眼;
智力残疾主要致残原因依次是:产时窒息、早产、宫内窒息、社会文化落后、伴发精神病;
肢体残疾主要致残原因依次是:脑瘫、其他原因、先天性骨关节病、小儿截肢和周围神经损伤;
精神残疾主要致残原因依次是:孤独症、不典型孤独症、脑器质性疾病和癫痫。
5、康复现状与需求
调查显示,0~6岁残疾儿童的康复现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67.09%的残疾儿童接受了各种形式的康复训练;在需要康复器具的残疾儿童中,47.31%的听力残疾儿童、14.06%的视力残疾儿童、38.82%的肢体残疾儿童拥有康复器具。
目前残疾儿童的康复以家庭康复为主,但对特殊机构、医院治疗、普通机构的需求明显上升。不同种类的残疾儿童的康复现状之间也存在差别,视力和精神残疾儿童的康复现状不容乐观。
6、学前教育状况
调查显示,3~6岁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率为43.92%,其中城市为61.48%,农村为26.41%,远低于正常儿童。调查发现,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特殊机构严重匮乏,普通学前教育机构缺乏接纳残疾儿童的师资力量和相应设施。3~6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状况尤其是农村亟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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