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的话:什么是「特殊教育」?这个问题好像很简单,却反映了人们对儿童教育权利和平等学习机会的看法。陈国权校长为澄清公众对「特殊教育」的一些误解,特别撰文解释「特殊教育」的理念,当中更透视「特殊教育」未来发展的方向。来看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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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推出「三三四学制改革文件」的咨询过程中,惹来特殊教育界和家长不少质疑和非议。日前某报专栏作者善意的指出:「特殊教育界应主动交成绩表......若要争取拨款,必先主动印证成效......否则只会沦为边缘教育,即使不被淘汰,亦会有阴干的危机。」笔者深深感受到这是作者在认识上和理念上的偏差,而这种现象和想法在主理「特殊教育」的行政官员中亦实在十分普遍。
教育权利和平等学习机会 从教育权利和平等学习机会的角度看,这种「先拿出成绩来才获发放资源」的心态和要求实在有违基本人权和教育的原则。在「特殊教育」这方面提供的服务,「成绩证明」并不该是批拨资源的预设前提或关卡,反之只应视作在投放资源后的必然跟进和验证过程。究其实,所有运用公帑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必须有接受问责的承担,对其服务质素有所保证,特殊学校亦然。不过,「特殊教育」的「成绩」或「成效」固然不能简单化的与一般学校的界定和指标等量齐观,而且更有必要进一步的客观确立。 「特殊教育」被「另类化」和「边缘化」 从本港推动「特殊教育」的历史看,在过去殖民政府的年代,由于英国本土教育改革政策的影响,香港「特殊教育」的发展基本上「萧规曹随」,因此,在资源配套和操作形式上,当年相对于东南亚地区是比较「丰裕」和「先进」的。可惜,教育行政官员其实并没有透彻认识「特殊教育」的本质,推动政策和执行措施背后没有扎实的理念基础支撑,一直让「特殊教育」被「另类化」和「边缘化」。证之于过去当局在推行「主流教育」政策和措施时,「特殊教育」往往只能修修补补,甚或备受忽视,往后的发展并不乐观。 一般人认为「特殊教育」是「补偿教育」或「另类教育」,甚至局限于为伤残人士或弱能人士提供的康复和教育服务。这已是不合时宜的落伍观点。也有人指出「特殊学校」是主流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环节,而「特殊教育」是整体教育体制内不可或缺的部件。不过,这样的观点仍未完全将「特殊教育」从附庸的角色或补偿学习的功能中摆脱开来。 「特殊教育」是「处理差异」 的教育 笔者进一步的说法是:「特殊教育」是「处理差异」(management of diversities) 的教育。 在重视学生个别学习和发展的新思维年代,「特殊教育」根本就是「教育的核心和本质」,所有教育的理念和实践必然建基于切合和巩固学生个别特性和学习需要方面。我们努力处理所谓「特殊教育」的课题正是要设法解决「教育的根本问题」,正是要协助每一个学生有效的学习和成长。有朝一日教育政策和运作已落实在学生个人化和个性化的层面上,「特殊教育」就是「配合每个学生需要的教育」,「特殊教育」这个标签已显得不重要了。 目前现实政策上虽然「主流教育」和「特殊教育」仍有区分,但是从长远计,我们必须坚守上述原则,作为终极目标。 希望主事官员对「特殊教育」有较深切的认识,摒弃那种将「主流教育」和「特殊教育」截然二分或主次有别的思维方式和处事态度。 本文转载自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第488期《教协报》 各段标题为村长所加。 标签: